第171集 (第1/2页)
在许多其它语言中,包括在荷兰王国的加勒比海地区,常把
“荷兰”(Holland)当成这个国家的国名。这是一个常见的俗称,但这是错误。
“荷兰”(Holland)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一个地区的名称,相当于今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两地。
荷兰(Holland)的字根来自老荷兰语Holtland,字面意义为盛产木头之地,最早是指哈勒姆(Haarlem)周边地区,到1064年被用作整个县的名称,后成为一个地区的名称。
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此地区由荷兰伯爵统治,在12世纪初,此地居民在拉丁文本中被称为Hollandi,也就是后来的荷兰人(Hollanders)。
在七省联合共和国时代,荷兰(Holland)是其国内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富裕的地区,因此被用来转喻代指尼德兰(Nederland)整体。
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曾于1806年建立荷兰王国(KoninkrijkHolland),短暂以荷兰(Holland)作为国名。
但从15世纪以来,其正式国名皆为尼德兰(Nederland),荷兰(Holland)为非正式俗称。
用荷兰(Holland)的名称指称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的用法,在许多国家被普遍接受,英语、中文等语言常这么称呼,荷兰人也常这么使用,但也有对此称呼敏感的人。
“荷兰”(Holland)这个名称可在非正式场合中使用,这须视情况而定。
例如将他们的国家代表队(Netherlandsteam)称呼为
“荷兰队”(Hollandteam),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但用
“荷兰”(Holland)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在其国内并不是被完全接受,特别是对来自南北荷兰省之外省份的居民来说,用荷兰(Holland)称呼他们的国家并不礼貌。
在正式场合中,建议使用其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
为重塑国家形象,荷兰政府于2019年宣布,自2020年1月起,在运动赛事及观光宣传场合中不再使用非正式的
“荷兰”(Holland)称谓,一律使用官方的正式名称
“尼德兰”(Nederland),包括国家足球队等荷兰国家代表队今后均会以
“尼德兰”(Netherlands)名义出赛,不再使用
“荷兰队”(Hollandteam)。不过,在中文译名方面,荷兰旅游局与荷兰在台办事处等荷兰官方机构表示不会更改译名,会维持原有翻译──
“荷兰”(Netherland)。如同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用佛兰德(Vlaanderen)代称尼德兰(Nederland),在16世纪至20世纪初也是常见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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