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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第 66 章(捉虫)

  66 第 66 章(捉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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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尔留了一半人手在这里抓人,舒尔顿的弟弟被他留在这里做负责人。奥尔自己带着剩下的另外一半人手,还有那位凶手养子前往下一个地点——和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塞进一辆囚车里,他可活不了多久。但至少在到达分局之前,他得活着。当然,写完了笔录后,他要死要活奥尔就不在意了。
  
  下一个地点,第二具尸体的抛尸地,梧桐区蓝裙大道。
  
  这条道上有至少四家佣人公会:索德曼高级家庭管理人介绍所、索德曼技能佣人介绍所、住家佣人公会、帮佣公会。
  
  四家公会一个名字比一个短,面向的顾客阶层也是从高到低。虽然佣人有男有女,但人们想起这里的印象,还是无数穿着蓝裙子的女佣,这条街道才因此得名。
  
  看死者的状况,她应该属于层次较低的那种:杂活女佣、洗衣女佣、厨房帮佣之类的。
  
  介绍这种工作的帮佣公会在南边,她也是在南边的一家旅馆后边被发现的。蓝裙大道的南边一侧也更热闹,那有许多“拉私活的介绍人”,或者就是佣人本身站在那。他们大声吆喝着,拉住那些看起来应该是顾客的人,介绍着自己手下的佣人或者就是自己本人,那场面和牛马市场看起来差不多。
  
  在这么热闹的场景下,一具尸体躺了几个小时才被人发现,不知道是该说灯下黑,或者是别的什么。
  
  ——北边也有这种人,但很少,毕竟公会介绍的佣人身份更有保证。这些路边的人,谁知道会不会有xg病、伤寒或肺炎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强盗、小偷、杀人犯呢恶臭引来邻居上门抗议,结果发现一屋子的人已经被杀绝的事情,在索德曼可不只是的剧情。
  
  警察们显然不是来这找佣人的,警车的出现让吵闹的集市短暂安静了一会,一些人甚至偷偷躲藏在了建筑物后边,警车过去了再出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底子不干净,但他们现在没时间找他们的麻烦,况且这是梧桐区的辖区。
  
  警车停在了发现尸体的旅馆前面,它的招牌上写着“裁纸刀旅馆”,如果只能看见招牌的前半截,会以为这是一家文具店。不过,左边的餐厅叫墨水瓶餐厅,右边的旅馆叫鸡毛掸子旅馆,看来拿这些用品起名字,也算是这条街道的风俗。
  
  女尸被发现在裁纸刀的后门,奥尔让大队人马进入旅馆搜查,他、伊维尔,还有罗森伯格以及他的助手,没有从正门进入旅馆,而是直接走进了旅馆边的巷子里。
  
  巷子里很干净,没有积水,没有屎尿的臭味,两边旅馆的墙壁甚至还是白的。
  
  走到半路,背后有个人追了上来。那是个脸色苍白的方脸中年人,他穿着白衬衫和灰马甲,头发用发蜡牢牢的固定住,虽然是跑着,但也压着脚步,看起来更像是一位管家,而不是旅馆老板。
  
  “警官先生!警官先生!”
  
  “有事吗”
  
  “杰森潘奕,裁纸刀旅馆的主人,向您问安。”虽然焦急,但他依然优雅行礼,“请问你们是为那件悲剧而来的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愿意全力配合。但是、是否可以动静稍微小一点”
  
  “有。比如,请告诉我们,您是不是有个竞争对手”
  
  “这里的所有旅店,都是竞争对手,先生。”
  
  “别在这件事上保持您的风度了,潘奕先生。我很直白的告诉您,那位女士是被二次抛尸在您的旅馆后门的,所以您明白了吗抛尸者不一定是杀人犯,但很可能和您有矛盾。当然,对方也可能与您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在其它方面有仇。”
  
  第二具女尸已经形成了尸斑,她被发现时是脸朝上平躺在地上的,她的尸斑却在面部、胸腹部,还有小腿与前脚掌上。所以她死后至少两个小时内,都是脸朝下的。再加上她腿部奇怪的尸斑分布,她的上半身和腿,很可能处于不同的高度。比如脸朝下倒在床上,双腿却跪在地上。
  
  同时女尸的脚后跟也有擦伤,但伤口上没有血迹,并且没有任何愈合的迹象,那很可能是死后伤——鱼尾区分局缺乏必要仪器的兼职法医能在短时间内发现这一点,已经难能可贵了。
  
  潘奕沉默了十几秒,抬手指向了隔壁的鸡毛掸子旅馆。
  
  同行是冤家,更何况只有一米半距离,几乎等同于脸贴脸的同行。
  
  “非常感谢您的指证,但有鉴于尸体是在您的店里被发现的,我们还是要对您的旅馆进行搜查。”所以动静还是不能小的。
  
  “警、警官先生……”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钱袋,从钱袋鼓鼓囊囊的情况看,反正是比刚才那个旅馆老板给的2艾柯多。
  
  奥尔没出去重新下达命令,他看见两家旅馆并列在一起后,就已经吩咐警官们那么干了。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分出人手去隔壁了。
  
  奥尔当做没看见那个钱袋——你在记者面前给我行贿脑子怎么想的如果我心胸狭窄可是会吓唬你的。
  
  “尸体具体是在什么位置被发现的”
  
  尸体这个词让潘奕小跳了一下,就像是他突然看见脚边出现了一只恶心的虫子,或者什么脏东西。
  
  “具体位置……”
  
  “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潘奕先生”
  
  潘奕露出尴尬的笑容,他翘着手指指向一个方向,脸却又瞥向相反的方向,甚至喉咙抖动溢出了几声干呕:“应、应该是在那里。”
  
  这是洁癖那就没办法了。
  
  奥尔退后一步:“这案子你应该比我更擅长。”
  
  虽然尸体已经被搬走了两个小时,并且这里的人流量密集,但伊维尔从刚才就给他打眼色,显然没有人证,他也能闻出尸体的气味。
  
  “蒙代尔”伊维尔一愣。
  
  奥尔却很坚定:“你擅长,你负责。”
  
  伊维尔顺着尸体的味道带着他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再顺着尸体的味道找到转移尸体的人,幸运的话,还能找到抛尸者。
  
  全过程有奥尔的事吗他为什么还要负责,就为了通过口才把伊维尔的功劳鼓吹成自己的推理吗不,谢谢,他是看起来有点婴儿肥的娃娃脸,而不是注水的大脸或结了老茧的厚脸皮。
  
  罗森伯格眼睛瞪大,嘴巴微微张开,虽然前边的过程已经让他觉得这个血族很神奇了,可现在奥尔的行为还是惊到他了。
  
  作为知情人,他是很了解血族和狼人间的关系的,狼人就是血族的附庸骑士。“骑士”这个词说起来很好听,充满英雄主义和浪漫色彩,但至少附庸骑士没那么美好。
  
  他们可以理解为身强力壮的,从小接受杀戮训练的贵族打手。和农奴的不同,也只是他们从小被分配的职责不同,附庸骑士的待遇更好一点,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上升空间,比如娶了贵族的私生女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狼人奋战的一切,当然都属于他们的主人。
  
  “报导的时候,需要把这位警官的名字替换成您的吗”罗森伯格甚至特意问了一句。
  
  他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毫不犹豫而坚定的:“谁干的是谁的。”
  
  伊维尔有短暂的茫然,甚至羞涩,他真的脸红了,大眼睛左右张望了几眼,看起来相当无措。然后他开始动了,直接走向了隔壁鸡毛掸子旅馆的后门。
  
  “砰!”鸡毛掸子旅馆紧关着的后门突然打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站在那,惊恐的看着奥尔……身上的红色制服。
  
  “汉森先生”裁纸刀的老板潘奕恰到好处的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位汉森先生想朝另外一个方向跑,但毫无疑问的,他没能跑出两步,就被伊维尔拽住了:“鸡毛掸子的老板”
  
  如果是卖鸡毛掸子的也就算了,但是一个开旅馆的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店起这种名字呢奥尔差点笑出来,但忍住了。
  
  “不,我……”
  
  “是的,他是,他是沃特汉森,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
  
  汉森用“我谢谢你祖宗八辈子”的眼神看着潘奕。
  
  “是的,我是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先生们,你们的很多同事也正在我的旅馆里,你们真的太辛苦了,我正想去给你们弄点啤酒喝。我——轻点!”
  
  伊维尔已经拽着汉森,从后门走进了鸡毛掸子旅馆。在奥尔眼神的示意下,潘奕跟了上去,然后就是奥尔和罗森伯格以及助手。
  
  鸡毛掸子旅馆里正一团混乱,楼上楼下的客人们被巡警们驱赶下来。巡警们都很规矩,但还是有胆小的男女发出惊恐的叫声,只是叫归叫,没人反抗,所以一切倒是还算顺利。
  
  透过一楼房间敞开的大门,奥尔看见的是紧紧挨在一起的双层床,床和床之间的距离仅容许一个苗条的女性侧身走进去。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这么狭小的旅馆,却这么长时间还没走空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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