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新官制(第三更求订阅) (第2/2页)
然而,这区区几十万两银子对于目前保乡军的财政来说也不算什么太大的负担。
不提之前,只是在南下安陆府、汉阳府、德安府、荆州府、黄州府的过程里所抄没的各类现金就有几百万两银子。
拿出几十万两奖励给全军将士们,这影响不了新生的大楚帝国的财政运转,但是却能极大的提升全军的士气。
不仅仅是军方,连带文官方面也是获得了额外的现金奖励。
中高级官员升官给爵位,中低级官员以及普通科员、士兵们直接发钱。
罗志学的这一次大规模封赏是人人有份,全都没落下,哪怕是运输营、建筑营,屯垦营里的军事化管理的青壮们,也是获得了加餐的待遇。
罗志学的想法很简单,这造反嘛,就跟创业一样。
创业初期大家勒紧裤腰带,并且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着他罗志学干。
这创业勉强也算是成功了,虽然还没有到世界五百强的地步,但是勉强也算是上市了。
创业公司上市会制造一大批富翁出来,哪怕是普通员工也能获得一些奖金,多拿一些年终奖。
他们这些造反的人建国了,自然也需要给核心骨干高官厚禄,给普通官员士卒们现金奖励。
大家都有好处,大家都高兴!
而趁着大家伙都高兴的时候,罗志学也是趁着这个机会推动了新式官制,这个新官制有了更多的新机构,更加完善的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
最为重要的是这一次的新官制里,罗志学进一步集中了中央皇权。
新生的大楚帝国里,将会明确军政分离原则,为此设立‘军务院’,由罗志学直辖管理,该院辖参谋部、军械部、后勤部、军政部、海军部、炮兵总监、骑兵总监一共五部两总监。
上述五名部长、两名总监将会作为军方的最高将领协助罗志学处理各种军方事务。
政务机构上,原大将军府下属的工业部、吏务部、商贸部、财务部、税务部、农林部、民务部、礼教部、巡警部一共九个部以及六个独立司、局被纳入新设立的政务院所辖,各部设正二品尚书、从二品左右侍郎。
政务院同样不设院长等首脑职务,由罗志学直辖管理。
对于政务院内各部,罗志学后续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调整的,比如商贸部这个部门罗志学就准备在后续进行调整,现在的商贸部就是单纯负责和外界做生意,但是罗志学却是准备让该部门承担更多的责任,要不然的话,区区对外做生意也用不着一个部级机构。
同时罗志学还打算继续拆分行政各部,避免某一部权力过大,其中的工业部就是后续重点拆分对象。
军务院、政务院,这两个机构分割了原来大将军府下属的大部分机构,但是依旧不是全部。
还有一部分机构是被独立出来。
其中法务部和督察部就是被独立了出来,法务部不仅仅独立,而且还进行了拆分重组。
法务部的部分只能被撤销。
其部分监管、管理等只能被并入了督察部,随后督察部升格为大督察院。
大督察院设正二品‘都御史’掌管,从二品左右副都御使,该院专司刑事公诉、监察百官、管理监狱等司法事务并垂直管理各地督察院。
法务部里的审判司被扩充为‘大审判院’,设正二品大审判官,从二品左右幅审判官,该院专司审判,司法解释等事务,垂直管理各地审判院。
拆分后的法务部只剩下了几个立构机构,也就是民法司、刑法司、政法司等,随后法务部被升格为法务院,专司各项法律制定事宜。
经过调整后,新生的大楚帝国也就形成了法务院立法、督察院负责督查、刑部/税务调查司负责执法、审判院负责审判一整套的司法体系。
上述军务院、政务院、大都察院、大审判院、法务院,再加上一个地位非常特殊,纯粹作为罗志学私人秘书机构的参务部改革而来的翰林院,一起构成了新生的大保帝国的高层政治构架。
涵盖了军事、行政、司法、立法等方方面面。
除了这些机构外,还有一些独立的十几个机构,比如负责罗志学个人生活事务的内务处和负责罗志学个人安保的侍卫室暂时不做改变,依旧各司其职。
罗志学趁着立国的机会,施行了全套的新官制,然而这一套新官制里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罗志学直接管理的机构太多了!
但是罗志学时间和精力都有限,他是不可能一个人全面管理这么多机构的,那么是一天工作二十四个小时,天天不休息都做不到。
而这也就涉及到了罗志学谋划已久的另外一套制度了:参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