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玄学年号(第一更求订阅) (第1/2页)
汉阳城,这地方乃是汉阳府府治,说起来也算是个府城,但是和长江对岸的武昌比起来就差远了。
武昌,那才是当代湖广巡抚的驻地,属于湖广地区的政治文化军事中心,拥有高大厚实的城墙。
而汉阳的话,在政治上的重要性要差一些,基本都是当成了商贸港口使用的,在军事上也属于比较难防守的类型,因此之前明王朝也没把汉阳城修城什么坚城要塞。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城池,罗志学带着人入驻汉阳城,一如既往的忙绿。
除了要安排整顿军务外,还需要安排各种内政事务。
随着保乡军南下,逐步控制安陆府、德安府、荆州府、汉阳府、黄州府等地后,保乡军所控制的地盘迅速膨胀。
目前保乡军治下,光是府级行政区就有八个,而州县就更多了。
这么多地方行政机构,是需要数量庞大的行政官员来维持的,以新控制的安陆府为例子,光光知府衙门里可不仅仅一个知府就够了,知府之下还有同知、推官、各处/局的处长局长们,各处下头还有各科。
仅仅是一个知府衙门,最少也得上百号行政官员才能勉强维持。
安陆府下还有五县两州,这些州县衙门也需要一一进行安排。
仅仅是任命各类中高级官员就够罗志学焦头烂额的了。
更不要说建立各地行政机构后,还需要及时的恢复各地民生。
不少地方都遭到过战争的破坏,不管是保乡军和明军交战,还是以为流寇的祸害,战争都导致了不少地方的民生非常艰难。
同时南阳府,襄阳府一带地区还正在面临旱灾。
各种破事多得很。
这之前只是管理两个府的地盘就已经让罗志学那么忙了,现在直接管八府之地,更是让罗志学忙的脚不沾地,为此罗志学也是开始逐步放权,比如开始对于一些中级官员的任命,罗志学已经不插手了。
早些时候,连县令的任命罗志学都会亲自过问,但是现在对南边数省的县令们,罗志学具体已经不在管了。
罗志学现在只抓各知府衙门里的三大主官,也就是正四品的知府、从四品的同知、从四品的推官的任。
其他知府衙门内的各处局的任命以及各县,包括县令的任命,罗志学已经彻底放权了。
当然这个放权也是分层次的,基本上正七品及以下的任命,也就是镇长、县衙门所属各处局的任命,直接就交给了县吏务处统筹负责。
从六品以上到正五品的任命,也就是各县令、县丞、主簿,府所属各处、局长,府辖州知州、州丞、通判等人,则是由府吏务处统筹负责。
而从四品以上的任命,比如知府、同知、推官,才是由吏务部负责。
顺带一提,保乡军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官员品级、职权,很多名称看上去差不多,但实际上完全不一样。
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县令了,这个在明王朝里是正七品,而在保乡军里是属于正六品。
通常来说,目前保乡军的地方政治构架,都是三驾马车的模式。
即一个掌总把握大方向,并亲自掌管人事权力的地方主官,再搭配一个主官行政事务的二把手,一个掌管司法事务的三把手。
具体下来就是府设知府、同知、推官。
其中知府正四品,抓总,掌管人事,其府吏务处由知府亲自掌管。
同知从四品,掌管行政事务。
推官从四品,掌管司法事务。
府下属的州和县也一样。
州衙门所属的知州正五品,抓总管人事。
州丞从五品管行政
通判从五品管司法。
县衙门所属的县令抓总管人事,县丞掌管行政,主簿掌管司法。
这三级地方行政机构,都是相对一致,属于典型的三驾马车机构。
不出意外的话,等保乡军以后设立省机构了,大概率还是会这么搞,一个巡抚加一个布政使再加一个按察使。
这个构架,其实就是把明朝的省级的巡抚加三司的机构进行稍微改动后而来。
但是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撤销了都指挥使这种军事机构,同时巡抚也不会有任何军事指挥权。
如此是为了彻底杜绝文官插手军务的可能性,以便实施严格的军政分离。
在保乡军政治构架里,能调动陆军兵力的只有参谋部、能调动海军兵力的只有海军部参谋司。
除了这两个机构外,其他机构,包括同属军事机构的后勤部、军械部、军政部、骑兵总监、炮兵总监都不行。
当然,罗志学本人不在这个限制范围内。
实施军政分离后的地方行政机构,其职权只限制在行政事务上,不用操心什么军务,那是军方的事。
同时罗志学对保乡军行政体系一大变动,就是提高了诸多官员职务的品级,比如县令从正七品提升到正六品,同知从正五品提升到从四品,如此是为了明确各司其事,免的副职彻底沦为可有可无。
这种行政结构上的变化,也是罗志学过去几个月里持续摸索并不断改进后的结果,等后续如果察觉到有什么问题,他还会继续改进。
而目前来说,用还算可以,一方面确保了吏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罗志学的工作量又减轻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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